網上訂單
網上訂單
網上訂單約定事項:
 
貴方如有意與我方訂立貨運合同,可在此填發網上訂單。
我方收單後即與貴方聯繫協商,合同以我方“訂單確認通知”到達貴方接收系統之日為准。
訂單自貴方在網上提交之時起生效,訂單中可以規定訂單的有效期限。
我方發出"訂單確認通知"之前,貴方可撤銷訂單。
貴方請寫明收貨方在越南公司的中文名稱。
在通知我方提貨的同時,須將資料及時報給收貨方,以便辦理報關手續。收貨方自交貨後48小時內,須將清關手續交付我方,否則交貨時間隨之順延。
托運貨物中不得夾運違法違禁物品,托運易燃﹑易爆﹑有毒﹑有腐蝕性﹑放射性等危險品。
普通貨物托運方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,貴重、特殊貨物要按規定妥善包裝,作出標誌和標籤,注明物品名稱﹑性質和防範措施,否則承運方不承擔貨物損、少的賠償責任,對無包裝或包裝品質極差的貨物,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,或由承運方有償改進包裝。
托運方在接受貨物時,與承運方共同對貨物件數、重量進行核對簽收、如發現包裝破損,雙方應即開箱核對發貨明細,並簽字確認核對結果,確需賠償托運方應在七日內提供此票貨物報關明細,以作索賠證據。
托運方或收貨方不支付運費及其它約定費用的,承運方有權處置相應的運輸貨物。
承運方對承運的貨物實行保險運輸,由於承運方原因,造成貨物毀損滅失,除不可抗力外,將依據托運方報關發票標定的實際數量價值賠償。托運貨物完好,雙方件收件交,承運方不負包裝內容之責。間接損失和未實現利潤不予考慮。
貴方的其他事項請您聯繫我們
關於我們 | 公司業務 | 報關實務 |  網上下載 | 政策法規 | 客戶服務中心 | 網上訂單 | 總經理信箱 | 聯繫我們
Copyright © 2006 廣州萬商運輸有限公司 W.S Express Transportation Co.Ltd All Rights Reserved
電話:020—81695486  傳真:020—81695797  E-mail:gzwanshang@163.com